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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大起底!

专栏作者、孙海波 金融监管研究院 2022-12-08

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为金融监管研究院 专栏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 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分享;谢绝其他媒体、公众号、网站摘抄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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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类金融机构的评级、评估较多,比较重要的有监管评级、风险评估、公司治理评估、宏观审慎评估、央行评级、行业评级等等,分开来看,主体不同、名词不同、范围不同,依据不同。本文主要阐述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的具体情况,其他的可以相应触类旁通。


一、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的重要性


(一)对于监管部门

监管评级是非现场监管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完整的非现场监管程序包括制定监管计划、监管信息收集、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和后续监管7个阶段,每个项目对应着相应的工作内容、成果、报告路线、频度及完成时限。

监管部门又绝非把监管评级单纯地看成非现场的一部分,而是把它作为持续监管的重要一环,是综合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对监管对象持续关注以及风险评估与预警等信息的过程。

随着近年来银保监会的评级要求,把日常监管越来越多地融入其中,以增强监管评级的准确性和贴合性。评级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对其实施分类监管、有效监管,平时大家所说的问题机构、高风险机构都是基于监管评级结果来说的,这就意味着监管部门后续会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监管,监管评级结果也是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对于金融机构

通过监管评级更能了解监管部门的导向和监管重点,也更有助于发现问题并不断修正完善自身。

监管评级结果与金融资源分配息息相关,涉及到可以作为拓展业务时制定白名单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后两类至三类的金融机构属于风险级别较高的机构,交易展业时应尽量规避;甚至也是市场准入、业务资质、创新试点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例如:设立异地支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


(三)对于金融同业机构或存款客户

显然监管评级是衡量一家银行健康状况最直接简单的指标,笔者认为比外部信用评级有效很多,也比资本充足率指标更加真实全面。

外部评级因为获得信息非常有限,往往对银行维持AAA或者AA+评级,无法区分不同资质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掩盖,比如少提拨备,隐藏不良,计算口径,季度中间鼓肚子等方式调节。但是监管评级总体而言,因为监管机构获取的信息更加彻底全面,非现场和现场结合,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结合,可信度更高。

很可惜对于同业而言,监管评级属于保密信息,很难真实从公开渠道获取,否则笔者认为可以作为授信最重要的依据。只有同业交流或发行存单或做存放或者二级资本债的时候,监管评级高的银行会自我炫耀监管评级。


二、监管评级依据、要素、评价原则分析及结果应用


(一)依据

2003年原银监会成立时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暂行)》、《外资银行法人机构风险评价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2005年正式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2007年先后发布关于农村银行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要求的文件,2008年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8-2010年主要风险指标及监管评级达标升级规划》,2014年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这也是目前评级的主要依据。

大行还有一个腕骨评级体系,外国银行分行监管评级也稍有差异主要是ROCA评级从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营运控制(Operational Control)、合规性(Compliance)和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和总支行支持度(SOSA)构成了ROCA+S的综合评级体系。


(二)要素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充分借鉴了国际通用的“CAMELS”评级体系,其要素共7项,分别为

  • 资本充足(C=capital adequacy)

  • 资产质量(A=asset quality)

  • 管理质量(M=management quality)

  • 盈利状况(E=earnings)

  • 流动性(L=liquidity)

  • 市场风险(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

  • 信息科技风险(I=information technology risk)

以上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7项评级要素的标准权重分配如下:资本充足(15%)、资产质量(15%)、管理质量(20%)、盈利状况(10%)、流动性风险(20%)、市场风险(10%)和信息科技风险(l0%);包含21个评级定量指标,指标可从1104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提取。评级简表如下:

C:资本充足(权重:15%)

定量指标

分数(50

定性因素

分数(50

资本充足率

40%

银行资本质量和构成

8

一级资本充足率

20%

银行整体财务状况及对资本的影响

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0%

银行资产质量及拨备计提情况

8

杠杆率

30%

银行资本补充能力

10



银行资本管理情况

8



银行监管资本的风险覆盖和风险评估情况

8


A:资产质量(权重:15%)

定量指标

分数(40

定性因素

分数(60

不良贷款率

20%

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

10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

15%

信用风险资产集中度

5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25%

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

15

全部关联度

15%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完善和有效

10

拨备覆盖率

25%

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及其管理状况

5



贷款以外其他表内外资产的风险管理状况

15


M:管理质量(权重:20%)

定性因素

分数(100)

决策机制

10

监督机制

4

执行机制

6

发展战略、价值准则和社会责任

8

激励约束机制

6

信息披露

6

内部控制环境

10

风险识别与评估

10

内部控制措施

10

数据质量管理

20

信息交流与反馈

5

监督评价与纠正

5


E:盈利状况(权重:10%)

定量指标

分数50

定性因素

分数50

资产利润率

20%

盈利的真实性

12

资本利润率

20%

盈利的稳定性

12

成本收入比

20%

盈利的风险覆盖性

12

风险资产利润率

15%

盈利的可持续性

7

净息差

15%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7

非利息收入比例

10%




L:流动性风险(权重:20%)

定量指标

分数(40

定性因素

分数(60

存贷比

30%或45%

流动性管理治理结构

12

流动性比例

35%或55%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12

流动性覆盖率

35%或0%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20



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8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其他要素

8


S:市场风险(权重:10%)

定量指标

分数(30

定性因素

分数(70

利率风险敏感度

50%或100%

市场风险管理框架

20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50%或0%

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40



市场风险管理其他要素

10


I:信息科技风险(权重:10%)

定性因素

分数(100

信息科技治理

15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12

信息科技审计

10

信息安全管理

14

信息系统开发与测试

12

信息科技运行与维护

15

业务连续性管理

12

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10

重大关注事项



整体加权后得分的情况是,定量指标29.5,定性指标70.5。


(三)评价原则分析

1.资本充足率具有一票否决权性质。资本充足率不足10.5%,其综合评级结果原则上不应高于3级。如果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0.6倍,直接就是0分,加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监管措施非常严厉,所以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这个指标。

该指标也决定是否评级结果会跃上一层,如果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5%,不良率不高于2.5%,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显著优于最低监管要求,且连续4个季度达标,秉持适度调整、能上能下原则,是可以评为二级行及以上的。

2.资本充足状况定性因素中主要涉及核心一级资本、资本结构、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准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等,如以上数据、指标不符合规定,将直接作为扣分的依据。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拨备这几项如呈不好态势,将会导致该项定性得分拦腰砍断。而真正资本的管理状况仅占20%左右,所以说资本充足状况最终的得分结果均是依据各项指标数据的好坏。

3.资产质量状况中定量因素占总分的40%,由于监管对得分率的原则性掌握,资产质量想评定高分很难,尤其是大多数银行的资产质量真实性有待考证,或多或少对逾期都有隐藏,如按照真实数据还原的话,结果应该会很难看。其中:

  • 不良率要求较高,2%以下单项才可得满分;

  •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也称之为逾贷比,同样要求严格,该比例80%以下单项才得满分,100%只是及格分数,即100分仅得60分;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评级得分取两项指标得分中较低的分值,随着《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1号)施行以来,该指标显得相对不全面了,笔者认为监管层面随后都会做出适时调整

定性因素中非信贷资产风险状况仅占四分之一,占资产质量要素的15%,但有明确零分定性原则,即未建立贷款以外其他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的,未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进行分类的,分类结果严重失实的,以上三项存在其中的一种即不得分。2019年开始随着上市银行逐步实行新会计准则(港股上市银行2018年就开始实施IFRS9),对非信贷资产也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这一项目基本上只要是上市银行一定是满分。

4.管理状况显现了监管层面具有一定的高瞻远瞩视角,随着近三年乱象整治,银保监会把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这也是该要素中涵盖的内容,覆盖面较全,包括公司治理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执行机制、发展战略、价值准则和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特别是年度内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评价为“黄牌”的银行,管理质量单项要素评级不高于3级;评价为“红牌”的,管理质量单项要素评级不高于4级。

5.流动性风险状况权重较高,比资本充足和资产质量还高5个百分点,随着《指引》修订势在必行,各银行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关注并测算好2018年7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新增的3个量化指标,极有可能影响以后年度评级结果。市场风险状况这个要素也明确了单项要素评级不高于3级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评级因为同时考核风险指标和盈利指标,导致银行不可能达到1级,因为不同指标之间其实有一定冲突。从监管评级布局看,大行基本都在2A级别,股份制行多数在2B,城商行头部有几家2B,农商行能达到2B的一般也就10%左右,甚至有的省份一家2B级农商行都没有。

监管评级自身结果和打分项也存在互为因果关系,比如资本补充能力中包含能否发行二级资本债,但是银行要想发行二级资本债首先需要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双重审批,审批的前提条件就是监管评级够高,风险足够低,所以除非特批,那么监管评级低一定导致二级资本债发行窗口是关闭的。


(四)结果应用

综合评级结果从1至6共分为6个级别、12个档次。其中,综合评级2一4级分别细分为A、B、C三个档次,越大的数字表明越差的级别和越高的监管关注程度。综合评级结果是单项要素评级结果的加权汇总,即各单项要素的评级分值分别乘以对应的权重系数后进行加总,得出综合评分。

  • 90分(含)至100分为l级;

  • 75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5分(含)至90分为2A,80分(含)至85分为2B,75分(含)至80分为2C;

  • 60分(含)至75分为3级,其中,70分(含)至75分为3A,65分(含)至70分为3B,60分(含)至65分为3C;

  • 45分(含)至60分为4级,其中,55分(含)至60分为4A,50分(含)至55分为4B,45分(含)至50分为4C;

  • 30分(含)至45分为5级;30分以下为6级。

单项要素(管理质量要素除外)的评级结果均是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的算术加权结果。各要素评分90分(含)以上为1级,75分(含)至90分为2级,60分(含)至75分为3级,45分(含)至60分为4级,30分(含)至45分为5级,30分以下为6级。其评级结果主要运用如下:

1.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衡量商业银行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

  • 综合评级结果为1级,表示银行几乎在每一个方面都是健全的,所发现的问题基本是轻微的并且能够在日常运营中解决。此外,银行对经济及金融的动荡有较强的抵御能力,有能力应付环境的各种变化。

  • 综合评级结果为2级,表示银行基本是一个健全的机构,但存在一些可以在正常运营中得以纠正的弱点。银行是稳健的且具有良好的抵御经营环境起伏变化的能力,但是存在的弱点再发展下去可能产生较大问题。

  • 综合评级结果为3级,表示银行存在一些从中等程度到不满意程度的弱点。银行勉强能抵御业务经营环境的逆转,如果改正弱点的行动不奏效,便很容易导致经营状况恶化。虽然从其整体实力和财务状况来看不大可能出现倒闭情形,但仍很脆弱,应当给予特别的监管关注。

  • 综合评级结果为4级,表示银行存在较多的严重问题或一些不安全、不健全的情况,而且这些问题或情况尚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或解决。除非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否则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并损害银行未来的生存能力。银行存在倒闭的可能性,但是不会立即发生对于资本净额为正数但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或存在重大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银行,通常也给予这个评级。

  • 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银行存在严重的问题和不安全、不健全的清况,无论是问题的特性和数量,或是不安全、不健全的情况都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且这些银行的业绩表现非常差,以致需要从股东或其他途径获取紧急救助,以避免产生倒闭的风险。

  • 评级结果为6级,表示银行存在问题和不安全、不健全的情况已严峻到可能引发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问题,对于已经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监管机构可以视情况实施市场退出。

2.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规划和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的主要依据。

监管人员应当针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结果,深入分析风险及其成因,并结合单项要素和综合评级结果,制定每家银行的综合监管计划和监管政策,确定监管重点,以及非现场监管分析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

  • 对于评级结果为3级(含)以下的单项要素,应当加强对被评级银行该要素的监管,并视情况对该要素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 对任何单项要素评级结果为4级(含)以下的银行,应当及时与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举行会谈,要求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水平;

  • 对任何单项要素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银行,应当督促其制定改善风险状况的计划,并在监管机构监督下实施。

监管评级结果还应当作为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因素。

3.监管评级结果应当是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

综合评级为1级和2级的银行一般是健全的机构,具有令人满意的业绩表现,对于这些银行,监管机构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的监管行动,对于综合评级为ZC的银行可以结合单项要素评级情况,适度加强监管关注。

综合评级为3级的银行通常被认为低于满意程度,应当根据具体评级档次的高低,按照监管投入逐步加大的原则,适当提高对这类银行非现场监管分析与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督促其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改善财务状况,并可以在市场准入上对其采取一定监管措施。

综合评级为4级和5级的银行,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机构,监管机构除可在市场准入上对其采取一定监管措施外,须采取必要的监管行动以改善这类银行的生存能力和保障存款人利益。

  • 对综合评级为4级的银行,应当根据具体评级档次的高低,按照监管投入逐步加大的原则,提高现场检查频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其经营态势,督促其加大经营调整力度,积极降低风险,同时对其产品和业务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必要时约见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责令整改;

  • 对综合评级为5级的银行,需要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建议银行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等措施。

对综合评级为6级的银行,原则上可以对其采取一定救助措施,并观察救助措施实施的效果,对于已经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监管部门可以视情况启动市场退出机制。

4.农村金融机构监管评级和同业投资范围紧密挂钩

农村金融机构开展资金业务,应符合法人机构资金业务开办品种与条件,不能超资格或未达到资质要求开展投资业务。这是银监办发〔2014〕215号文的监管要求。

尤其需要注意,多数地方监管认定货币基金也属于上图的“基金”范畴,从而监管评级不到二级,农村金融机构也无法投资货币基金。

后来因为同业风险爆发,类似江苏和浙江银保监局进一步将监管评级和投资金融债、同业存放、同业存单也挂钩,尤其异地的金融债基本禁止投资。j

但因为未达到业务资格或超资格开展投资业务、购买债券、信托产品被处罚的一共28单,其中湖南辖内银监局和银监分局开出15张罚单。


三、监管评级流程


(一)信息收集

1.收集基本信息

在评级之前,初评人员应充分收集以下信息:非现场监管信息,现场检查报告,银行的内外部审计报告,银行向公众披露的信息,银行提交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状况报告和市场准入申请等,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信息,各种媒体报道的银行信息等。

2.收集专项信息

由统计信息部门提供信息科技风险要素得分和管理状况中的数据质量评价得分,2019年后数据质量得分改为由初评人员自行评价得分。

3.筛选分析和深入收集信息

初评人员在收集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这些信息进行仔细的整理、筛选和初步分析,确定关键问题和风险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评级信息。在评级信息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初评人员可以通过与现场检查人员、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和银行的外部审计人员举行会谈等途径进一步收集评级信息。


(二)初评

1.综合分析

初评人员对于收集到的所有评级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综合分析应将定量因素和定性因素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在综合分析过程中,对于银行不愿意提供的信息,应视其为不利于银行的信息;对于不能确定有利于银行的情况,应视其为不利于银行的情况;对于可能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甚至发生流动性问题的明显迹象,应当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审慎的预测。

2.确定初步的评级结果

初评人员在综合分析评级信息的基础上,合理、准确判断被评级银行的风险状况,确定各个单项要素和综合评级的初步结果,力求理由充分、分析深入、判断预测合理,并填制完成评级底稿。


(三)复评

复评是复评人员在初评基础上对被评级银行的风险与经营状况进行再评价对于各项评级内容,复评人员不同意初评人员意见的,应当阐明理由,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复评人员可以形成不同于初评结果的监管评级级别。


(四)审核

评级审核应当采取正式会议的形式开展,通过集体讨论最终确定被评级银行的监管评级结果。审核会议应当力求统一评级尺度,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平公正。审核会议可以形成不同于复评结果的监管评级级别。

分局层面,要通过召开科务会、提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跃格跳级可能需进一步提请党委会审议,并将结果上报到省局对口处室;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省级派出机构负责审定所辖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复评结果,需将省内所有法人机构评级结果统一提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中审议,并将结果上报到会里审定。


(五)评级结果反馈

监管部门应当将综合评级结果以及各单项要素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通过会谈、审慎监管会议等途径通报给商业银行,必要时一并通报要求商业银行整改的建议。


(六)评级档案整理

评级工作全部结束后,非现场监管人员应当做好评级信息、评级工作底稿、评级结果、评级审核会议纪要、评级结果反馈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的存档工作。


(七)后评价

年度监管评级完成后,监管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年度评级工作进行后评价,确保评级结果客观、公正。


四、注意事项


(一)评级周期

评级周期为一年,即监管人员每年应对商业银行进行一次年度评级。一般来说,年度评级工作应于该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对一家机构有效评级时间不得少于10日。

从2020年起,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建立了半年度监管评级机制,从向好、向坏两个维度可以或调高或调低评级结果,但审核相对也是非常严格的。


(二)评级结果的披露和保密

为了防止对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各级监管机构及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应当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结果进行严格保密,严禁向第三方披露监管评级情况。确有必要时,银保监会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向有关职能部门及境外监管当局披露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结果,但应要求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各级监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向被评级银行通报其综合评级结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监管机构不得将监管评级结果向公众披露,以防止评级结果被外界曲解而引发市场的负面评价,对商业银行造成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应当对本行监管评级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向本行以外的任何人员披露,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或其他考虑向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披露。


五、《指引》修订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银行业高速发展,新业务新情况不断出现,在监管评级工作实践中,《指引》中的评级标准逐渐出现一定的不适用性,可见,修订完善也是势在必行。2019年银保监会在系统内广泛征求修订意见,预计新指引马上就会出台。笔者对《指引》不足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定量指标体系与目前的监管指标体系不相匹配

如,流动性状况定量评级部分仅由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构成,任一指标变动对流动性结果影响均较大;同时,存贷比已修改为监测指标,但仍在流动性定量指标中占据50%的权重;另有部分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充足率、大额风险暴露等指标已作为监管指标但未纳入定量指标考核。

2.现有评价标准对新设机构适用性不强

尽管《指引》注明了当年新设立的商业银行并不适用,但对于部分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新设机构而言,按既有标准得出的评级结果同机构实际情况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偏颇。有的机构成立初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多而盈利能力较弱,资本利润率、成本收入比等指标明显劣于监管要求和行业水平;而有的机构成立初期由于业务简单,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等评级要素得分明显高于行业水平。

3.数据质量管理部分参照文件缺失

《指引》的附件1中,管理质量—内部控制—数据质量管理部分的定性标准为参照《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银监发〔2011〕63号)制定,但《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数据治理指引》”)下发后,《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已废止,且没有提出新的评价指引细则。评价主体也由统信部门改为评级人员进行评价,衔接性不够。


(二)相关建议

1.对定量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梳理

结合《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新规,修订部分指标体系,并考虑重新确定部分评级要素及权重。如,将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指标纳入评级要素等。

2.设定差异化评级标准

在定性评分中增加坚守定位,差异化经营方面相关情况评分内容;适当平衡部分定量指标的比重。对于成立初期的银行适当给予差别化的考量,如对贷存比等定量指标权重适当降低或调整。对于民营银行而言,核心负债依存度、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短期内达标困难较大,建议适当放宽评级原则中的类似要求。


六、应对监管评级策略建议


(一)认清自身经营状况,正确、客观看待评级结果

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经营风险状况,在面对评级时不可隐藏欺瞒,也不用妄自菲薄,通过评级既可以了解监管部门的监管导向,也可以从他方角度掌握自身的风险点和不足,把评级结果作为预警式指导后续的工作,不断修正改善。


(二)做好季度、半年度、年度时点数据指标测算,掌握定性得分要点

监管评级中除盈利状况外定量指标多采用季度平均值,银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多加重视数据、指标的测算,保证重要时点主要指标的达标程度,直接影响评级的得分趋势,如定量得分越高,定性得分在得分率的限制下可以有相应的调整空间,这也是说定量指标的绝对重要性。

其次,定性评价中越来越多地利用了监测指标和基本数据说明,银行主要部门可以就定性中得分点做一个梳理,分解到各业务部门,经营中适当关注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用好差异化评级要求,提前对突破评分原则争取解释说明

监管部门在评级过程中倾向更加严谨地评价打分,力求客观反映银行在本年度经营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尤其是近几年各省局组织专业人员复评,制定定性评分模板和公式,保证省内打分公正、统一,严格执行定性得分率不得高于定量得分率、主要监管指标不达标不得高于相应级别、管理状况等级不得高于总分对应的级别等差异化原则。

当然,就《指引》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银行机构可以积极向监管部门争取解释说明,就目前的状况、风险管理情况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做详细的报告说明,如确实合理合规,监管部门也会有相应的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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